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3-00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每股份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111,485.94 元,母公司 2022 年初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62,005,950.09 元,本年实现净利润 87,856,321.44
元,提取盈余公积 8,785,632.1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41,076,639.39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240.00 万元
(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1.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