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23-03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7 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完成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197股,发行价格为 5.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7,001,976.52 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 5,391,005.93 元后,余额 1,791,610,970.59 元由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1,791,610,970.59 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股票登记托管及限售费用 798,256.2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90,812,714.39 元。该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众环验字(2018)17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存
储在指定的三方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金额 115,935,896.00 元
(不含帐户手续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03,245,316.51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2月,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大道支行以及招商银
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 160001040047882 500,000,000.00 371,599,236.46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955108838888888 200,000,000.00 52,890,246.50
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 6888888800085 791,610,970.59 94,302,084.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口滨海
34040078801900000075 300,000,000.00 84,453,749.38
大道支行
合计 1,791,610,970.59 603,245,316.5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 定)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办理智能 通知(协定)存款,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滚 动使用,使用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办理智能通知(协定)存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8)。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及招商银行分别购买 7 天通
知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到期赎回,本金及利息收
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其中: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海秀支行通知存款 266,320,000.00 元,利息 5,027,635.08 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支行通知存款 82,000,000.00 元,利息 1,753,040.28元;在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通知存款 51,743,102.86 元,利息 1,111,953.44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调整及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为遵守国家产业及生态环保政策,全面支持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热带高效非胶农业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70,481.89 万元,其中:19,333.1 万元用于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51,148.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国家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相关规划和公司“聚焦主业”战略发展需要,延长原特种胶园更新种植项目的实施期限,并
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项目尚未达到投产期,目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南橡胶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081.2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93.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481.8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53.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36%
承诺投资 已 变 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 项目,含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到预定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部 分 变 总额 (1)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可使用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更 ( 如 金额的差额 (%)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有) (3) = (2)- (4)= 期 化
(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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