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1-03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姜宏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步。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执行副总裁(代为履行总裁职责)李奇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拟聘任林峰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步。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拟聘任姜宏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步,公司执行副总裁李奇胜先生不再代为履行总裁职责。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人员简历
姜宏涛:男,1969 年 3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2010 年 08 月—2010 年 12 月,
任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海南国际资源(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12 月—2012 年 06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海南国际资源(集
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 年 06 月—2014 年 01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海南省水利电
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01 月—2016 年 09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海南省水利电
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09 月—2016 年 12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 年 12 月—2017 年 02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南海汽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 02 月—2020 年 08 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 年 08 月—2021 年 01 月,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2021 年 01 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林峰源:男,1974 年 9 月出生。2010 年 6 月-2011 年 1 月,任海口市国家税
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副处长;2011 年 1 月-2012 年 9 月,任儋州市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2 年 9 月-2014 年 8 月,任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党组书记、局长;2014 年 8 月-2014 年 11 月,任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
局长;2014 年 11 月-2017 年 6 月,任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纳税
服务中心主任;2017 年 6 月-2017 年 10 月,任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
长;2017 年 10 月-2018 年 12 月,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2021 年 4 月,任海南农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附件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现就海南橡胶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姜宏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姜宏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林峰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同步。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