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8-11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内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橡胶”)的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2018年1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数量不低于3,931,172股,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39,311,716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监管规则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即2018年11月8日)起顺延实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增持计划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18年12月28日收盘,海垦控股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13%,交易金额合计189,874,045.36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海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4.3547%。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垦控股的通知,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海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15,012,02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0637%。本次增持完成后,海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4.3547%。
(三)本次增持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海垦控股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39,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113%,交易金额合计189,874,045.36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控股股东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因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931,171,600股增至4,279,427,797股,海垦控股据此调整了增持计划的比例,增持计划的数量未发生改变,具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调整后的增持计划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做出的决定。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数量不低于3,931,172股(占公司股本的0.0919%),累计不超过39,311,716股(占公司股本的0.9186%)。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月18日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监管规则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即2018年11月8日)起顺延实施。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海垦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13%,交易金额合计189,874,045.36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海垦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4,012,024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4.3547%。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已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海垦控股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