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是公司正常轮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
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
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土木工程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
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崔晓强,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2024 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4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2024 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夏宏林,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宏林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290 万元/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8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下降 3.3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上年度已为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年,2023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正常轮换审计机构的常规工作,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立信、中审众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