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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7 沪市 中国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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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本次交易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作能力,增加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财务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
与集团公司签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莫鼎革先生、文岗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莫鼎革,注册资本 710,0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中国化学工程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2347.44
亿元,所有者权益 755.09 亿元,营业总收入 1761.71 亿元,净利润 68.68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工程直接持有本公司40.24%的股份。中国化学工程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化学工程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财务公司拟与中国化学工程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存款服务

  1.1.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时包括下属子公司,但不含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
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乙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高于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1.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保理、贴现等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将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同类信贷服务之价格。

    3.其他金融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开立独立保函等业务。
  3.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3.2.除存款和信贷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二)服务金额的限定

    1.1.存款限额

  2024 年和 2025 年,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分别不
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180 亿元。


    1.2.贷款限额

  2024 年和 2025 年,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余额每日最高分
别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160 亿元。

    1.3.其他金融服务限额

  2024 年和 2025 年,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累计发生
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24 亿元。

    1.4.利息及其他支出

  2024 年和 2025 年,乙方吸收甲方存款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1.5 亿元。

    1.5.利息及其他收入

  2024 年和 2025 年,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收
取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3 亿元。

    1.6.定价原则

  协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二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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