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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7:中国化学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601117:中国化学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2-06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中国化学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8),独立董事兰春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中国化学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9),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46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8)。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不超过 500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6,109.00 万股。结合公司实际公示结果,将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500 人”调整为“49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6,109.00 万股”调整为“6,066.00 万股”。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如下:

序                            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      本

                                                比例        的比例

 1  胡永红      总经济师        24.00      0.3956%      0.0039%

 2  聂宁新      总经理助理        24.00      0.3956%      0.0039%

 3  杨志明      总经理助理        24.00      0.3956%      0.0039%

 4  李胜利      职工董事        24.00      0.3956%      0.0039%

 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970.00    98.4174%    0.9772%
            (487 人)

 6            合计              6,066.00      100.00%      0.9929%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内容在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首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激
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次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本次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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