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9-00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同类型:PPP项目合同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326,935.5万元,各单项工
程应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施工合同价格不得超过
经下浮后的施工图预算,下浮率为2.50%。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1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原则不超
过5年,项目建设分三期进行,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的
建设期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年、1.5年、2年,各期项
目自该期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进入运
营期,项目一期、二期、三期的运营期分别为13.5年、1.
2年、10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
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公司”)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中国化学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化建工程集团北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投”)与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经公开招标程序投标安徽省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
一、审议程序情况
目前,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安徽省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协议,《关于投资建设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PPP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2019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本项目合作区域位于安庆市高新区山口片区,项目西起安皖快线,东、南临近皖河,北至站南路及现状山体,总面积约21.05平方公里(具体以规划实测为准);项目合作内容涵盖项目投资、融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产业导入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安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安庆市人民政府进行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并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负责实施与项目有关的事宜。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甲方: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国化学、北京建投、三公司、东华科技、中铁(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组建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
(二)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暂定:本项目建设期估算投资总额为1,326,935.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的资本金原则上设定为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总额和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结算方式:本项目回报包括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产业导入服务费。付费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当使用者付费不足时,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考核内容进行支付。使用者付费内容包括地上管廊入廊费及日常维护费、污水处理费、供热费、人才公寓与公租房、研发大楼、科创中心建设租赁收入及项目范围内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等。
(四)争议解决方式:如果争议未能根据协商解决,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协议经安庆市政府审批通过并出具相关批复文件、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业绩影响
项目投资规模约1,326,935.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857,142.73万元的22.65%。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独立性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过程受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PPP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发生无法如期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风险,若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导致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可能会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