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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7 沪市 中国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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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28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2-03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

  学”或“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收购其所持中国化学

  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公司”)100%股权,

  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6585 万元。

 关联交易回避事宜: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就本次股权收购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金克宁、陆红星、

  邹健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19851 万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化学集团在北京签署《中

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

                               1
学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6585 万元收购中国化

学集团所持十六公司 100%的股权。中国化学集团直接持有中国

化学 66.7%的股份,为中国化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克宁、陆红星、邹健回避表决,其

余四名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

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中国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金额未达到股份公司 201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中国化

学 66.7%的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2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金克宁

    注册资本:177,565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110102100001852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国内

建筑工程;化工建筑、化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线路、管道、

设备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

工程;进出口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小轿车销售。

(三)关联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总

资产为 475.58 亿元,净资产为 166.21 亿元,2011 年营业收入

为 455.89 亿元,净利润为 25.37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所持十六公司 100%的股权

    企业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1 年 10 月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注册资本:9895 万元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计划

    股东持股比例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持有 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工程测量、承包境外化工石油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

    兼营业务:非标准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和各类共用、民用项

目的设备安装,各类型矿山工程、地面建筑安装工程及矿区配套

工程、各类型的防腐保温工程。

(二)十六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71,919,954           814,791,958

  净资产                      44,999,100             35,215,668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营业收入                 1,162,022,758         1,335,641,483

  净利润                      13,321,272              8,218,104

    十六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大华审字[2012]5271 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

                              4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中国化学不存

在为十六公司担保、委托十六公司理财的情况,十六公司不存在

占用中国化学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化学集团备

案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

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2]

第 163 号),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值为

人民币 6585 万元。以此为依据,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

为人民币 6585 万元。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资产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对十六公司未来

收益预测是基于其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 1-9 月

实际经营情况及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未来发展规划,遵循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稳健的原

则编制的。收益预测分析作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基

础,是在下列假设条件下进行的:

    1.十六公司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十六公司所处地区的政

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

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实际状况,假设十六公司持续经营。

                             5
    3.假设十六公司现有的和未来的经营管理者是尽职的,且公

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能保持十六公司正常经营态势,发

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能如期基本实现。

    4.假设十六公司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

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5.假设十六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十六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假设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已执行或已确定将要执行的有关

利率、汇率、税赋基准和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规定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8.假设十六公司现有各项行业资格规定期限可继续续期。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

立。

    中国化学董事会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认为交易标的预

期未来各年度收益等重要评估依据和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

等重要评估参数合理,最终的评估结论合理。独立董事认为评估

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符合要求。

(四)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及原因

    收益法评估结论显示,于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中

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
4,499.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585 万元,增

值 2,085.08 万元,增值率为 46.34%。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即收

益法评估价值,比净资产账面价值高出 46.34%。

    交易价格与净资产账面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账面价值对公司市场开发能力、管理层经验、经营战略等的

价值难以直接体现,无法体现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的整体

性,也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及各单项资产间的有

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的整合效应。收益法评估是从决定资产现

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

价资产,对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内的各类资产价值都通过

收益体现,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

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本次评估目的

是服务于中国化学集团拟转让所持有十六公司全部股权而确定

十六公司股东全部股权价值,决定股东权益价值高低最重要的因

素在于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盈利能力,故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出于对十六公司近年发展情况、未来发展前

景及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最终交易价格确定

为收益法的资产评估结果,即 6585 万元,高出账面价值 46.3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7
    受让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持有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

限公司 100%股权。

(三)转让价格

    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国化学集团备

案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拟转让所持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

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发评报字[2012]

第 163 号),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