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8 月 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8]1286 号文《关于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6,919,6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6,408,916.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773,584.9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2,635,331.10 元,此款项
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到位资金再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85,072.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150,259.09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37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3,767.40 万元,
明细见下表:
项 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5,115.03
减:上年末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1,991.32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7,948.16
其中: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 -
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5.89
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7,792.27
加: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后利息收入转入募集资
金余额 8,591.85
募集资金余额 113,767.4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8 年 9 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临-2018-03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1 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建设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募集专户(临-2018-039)。
根据 2019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已
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注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账号为
24010122000812913 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全部存储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开设的账号分别为 392276214188 和 398776351586 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见下表注 3),开户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19-026)。为便于管理,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见下表注 4),对应的募投项目为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原为“仓储物流基地升级项目”),开户的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桥三江物流有限公司。为此,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临-2019-038)。
根据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新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建设银行海曙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统称“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2-037),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五个(见下表注 2)。
根据 2023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为保证新增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顺利使用,保持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接受主体、款项支付主体三者的一致性,便于每笔款项支付所对应项目投资成本的归集与确认,以及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同时也方便公司的内部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3-066),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二个(见下表注1)。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定 其中:活
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包含利息收 期余额(注6) 期余额
入及手续费)
中国建设银行股 33150198443609166666(注 2) 定期及活期 20,000.00 20,000.00 -
份有限公司宁波
海曙支行 33150198443609188888(注 2) 定期及活期 20,000.00 2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10078801100010231(注 2)
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及活期 24,000.00 24,000.00 -
宁波分行 94010078801300010230(注 2) 定期及活期 5,690.25 4,000.00 1,690.25
400075046055 定期及活期 51,526.25 48,000.00 3,526.25
355875044436(注 5) 活期 - - -
366275046068(注 5) 活期 - - -
398776351586 活期 175.71 - 175.71
中国银行股份有 400076362900(注 3)(注 5) 活期 - - -
限公司宁波市海 354576393745(注 3)(注 5) 活期 - - -
曙支行 388376397406(注 3)(注 5) 活期 - - -
367576452323(注 3)(注 5) 活期 - - -
396176979481(注 4)(注 5) 活期 - - -
358481744091(注 2)(注 5) 活期 - - -
368883723602(注 1)(注 5) 活期 - - -
401383721502(注 1)(注 5) 活期 - - -
合计 121,392.21 116,000.00 5,392.2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21,392.21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7,624.81 万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手续费。
注 1:2023 年新增账户 2 个: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账号 368883723602,账户名宁波三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 401383721502,账户名宁波浙海华地商贸有限公司。
注 2:2022 年新增账户 5 个:建设银行海曙支行:33150198443609166666、33150198443609188888;浦发银行宁波分行:94010078801100010231、940100788013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