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3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708,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74,208,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38,000
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 司法划转取得:33,500,000
有限公司、杭州越骏 5%以上非第 股
74,208,039 6.72%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一大股东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有限合伙) 40,708,03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 74,208,039 6.72% 发展资产为杭州越骏的控
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 制方,发展资产与杭州越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骏为一致行动人。
伙)
合计 74,208,039 6.7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 减持合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股) 比例 区间
浙江省发展资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3/2/2 ~ 按 市 场 司法拍卖、 发展资产、
产经营有限公 20,538,00 过 : 2023/8/2 价格 非 公 开 发 杭 州 越 骏
司、杭州越骏 0 股 1.86% 持,不超过: 行 资金规划
股权投资合伙 20,538,000
企业(有限合 股
伙)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9 年 1 月 28 日,杭州越骏通过本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40,708,039 股,并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杭州
越骏所持公司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