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杭州越骏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708,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74,208,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展资产、
杭州越骏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 5%以上非第一大股 74,208,039 6.72% 司法划转取得:33,500,000 股
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 东 非公开发行取得:40,708,03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因
第一组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 74,208,039 6.72% 发展资产为杭州越骏
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控制方,发展资产与
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
人。
合计 74,208,039 6.72%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资产及杭州越骏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分别为司法划转取得的
33,500,000 股(持股比例 3.03%)以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 40,708,039 股(持股
比例 3.6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4,208,039 股(持股比例 6.7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538,000 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86%(因总股本变化导致股份比例相应变化)。
(二)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时承诺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承诺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履行完毕;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存在减持相关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
减 减
价格 减持总
减持数 持 持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金额 当前持股比例
量(股) 比 方 况 量(股)
(元 (元)
例 式
/股)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 0 0% 2022/6/28~ 集 0-0 0 未完成: 74,208,039 6.72%
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 2022/12/28 中 20,538,00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竞 股
价
交
易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在减持期间因股价未达预期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