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1-04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21 司冻 0517-1 号),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邹春元个人持有的本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59,325,973 股被司法冻结质押,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770,000
股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冻结
是否
占公司 股份
股东名 为控 占其所持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股份数量 总股本 是否
称 股股 股份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为限
东
售股
36 个月,
59,325,973 股 87.12% 5.20% 是 2021 年 广东信达
自转为正 债 务
邹春元 否 5 月 17 律师事务
8,770,000 股 12.88% 0.77% 是 式冻结之 纠纷
日 所
日起算
合计 / 68,095,973 股 100% 5.97%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邹春元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邹春元 68,095,973 股 5.97% 68,095,973 股 100% 5.97%
合计 68,095,973 股 5.97% 68,095,973 股 100% 5.97%
本次冻结及轮候冻结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因与邹春元存在债务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请的财产保全。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