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 号”核准,拟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孔鑫明、
自然人丁航飞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305 万股(含 19,3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5.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845,95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61063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994,176,713.10 元。
其中 2019 年度 1—12 月份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785,520.23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
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000.00
其中:(1)、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999,999,000.00
减:发行费用 32,153,050.00
2、募集资金净额 967,845,950.00
减:(1)、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994,176,713.10
其中:2015 年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82,362,836.11
2015 年-2018 年用于《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908,028,356.76
2019 年 1-12 月用于《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3,785,520.23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2,171,722.03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14,159,041.07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资金结余为零,所有专项账户均
已销户。
三、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784.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8.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417.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 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否 96,784.60 96,784.60 378.55 99,417.67 102.72% 正在建设(注) 项目未完工故未 否
实现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6,784.60 96,784.60 378.55 99,417.67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96,784.60 96,784.60 378.55 99,417.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截止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2,362,836.11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15 年 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月置换先期投入 82,362,836.11 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共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673 号《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适用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2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