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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3 沪市 ST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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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3:ST华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19-07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97 亿,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公告 2019-071)。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问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5.97 亿,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