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5-05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公司拟向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业有限公司、金朝阳、陈素贞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杭鼎锦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13,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鼎锦纶”)由于战略发展转型升级需要及产业布局考虑,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杭鼎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鼎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业有限公司、金朝阳、陈素贞,经过协商,股权转让价款为13,000万元整。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杭鼎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汉楚
住 所: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深坽村涵汫洋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针纺织品,织布,织带,电脑刺绣,服装,乳罩;
批发、零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电子元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信息:黄汉楚占股40%,黄汉泉30%,黄振坤30%。
2、金朝阳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村*组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102******
3、陈素贞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村*组
身份证号码:330725196612******
(注:不排除上述三方以成立新公司的形式收购标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杭鼎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198000052268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骆善有
注册资本:11000.2948万
实收资本:11000.2948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锦纶切片(功能性半消光切片、功能性大有光、全消光或特种用途切片);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锦纶切片(功能性半消光切片、功能性大有光、全消光或特种用途切片):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1)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华鼎锦纶 11,000.2948 100%
合计: 11,000.2948 100%
(2)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 7,150 55%
业有限公司
金朝阳 3,250 25%
陈素贞 2,600 20%
合计: 13,000 100%
3、财务状况
杭鼎锦纶是专业从事锦纶切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目前“年产80,000吨锦纶(聚酰胺)切片项目”,是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引入国际知名品牌的生产设备,生产线具有流程短、布置紧凑、灵活高效、节能低耗等优点,主要产品为功能性半消光切片和功能性大有光、全消光或特种用途锦纶6切片。
截至2015年6月30日,杭鼎公司的账面总资产为58,454.46万元,账面总负债为60,198.55万元,账面净资产为-1,744.09万元。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8126号”,杭鼎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66,000.05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60,178.55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821.5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鼎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对方,其中,汕头市潮阳区亿威泰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杭鼎公司55%股权,金朝阳受让杭鼎公司25%股权,陈素贞受让杭鼎公司20%股权。
2、各方同意,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溢价,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0,000,000元。股权转让价款为税后金额。
3、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55%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股权转让尾款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杭鼎公司后续运营得到有效保障,公司特别承诺,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及产品价格公允(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并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公司同意在杭鼎公司现有产能(后续增加产能除外)的前提下,每个会计年度向杭鼎公司购买原材料不少于其实际产量的60%,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认真讨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出让杭鼎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000万元,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转让完成后,将形成股权转让收益约15,00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杭鼎公司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缩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