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二)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三)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五)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