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申请于 2022 年 1 月获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 号)
文件核准。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
股本 3,589,016,653 股(其中 16,653 股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股份)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截至配股股份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8
日),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1,054,713,257 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计入股本)
1,054,713,257 元;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 16,823 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计入股本)
人民币 16,823 元。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4,643,730,080 股,注册资
本由 3,589,000,000 元变更为 4,643,730,080 元。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具
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89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亿元。 4,643,730,080 元。
2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增加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3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三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589,00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643,730,08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4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
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及转
股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当根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及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办理。
5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十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应当确认受
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6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六十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 的担保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或处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或处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
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 项;
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决定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
(十五)决定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 股证券经营机构;
股证券经营机构;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其他事项。 他事项。
7 第五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 第六十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实际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且不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且不得在
得在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 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担保,或向以买卖股票和公司销售的金 或向以买卖股票和公司销售的金融产品
融产品为目的的客户提供担保。公司下 为目的的客户提供担保。公司下列对外
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
证金后)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后)3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象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议。 净资产 10%的担保。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8 第七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七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 10%。
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住所地中国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9 第七十一条 对于股东、监事会依本章 第七十二条 对于股东、监事会依本章程
程的规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规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 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
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 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
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 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 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