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开发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配股公开
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担任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并签订相关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持续督导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此,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近期签订了《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申万宏源承接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申万宏源已指派保荐代表人叶强先生、陆小鹿女士(保荐代表人简介详见附件)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介
叶强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董事。叶强先生曾负责或参与完成了大洋电机(证券代码:002249)IPO 项目、和晶科技(证券代码:300279)IPO 项目、理工光科(证券代码:300557)IPO项目和江南高纤(证券代码:600527)、凯乐科技(证券代码: 600260)、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的再融资项目。
陆小鹿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副总裁。陆女士曾负责或参与完成了上海银行(证券代码:601229)IPO、锦江酒店(证券代码:600754)重大资产重组、上纬新材(证券代码:688585)IPO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