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上
述证券业务资格申请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目前,公司“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财务顾问业务资格获批的公告》。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按照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 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券;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
资基金托管;代销金融产品以及中国 管;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
1 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以及中国证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 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在公司登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
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在公司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手续。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