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并授 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上述证券业务资格申请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目前,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 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
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 资基金托管;代销金融产品以及中国
务。 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证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中国
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在公司登记 证监会批准,依照法定程序在公司登
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