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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四川成渝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四川成渝:四川成渝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游志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6,978,440.4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3881 元,较2022 年增长 90.15%。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4,157,238.71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24 元(含税)。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二○二三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二○二三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二三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事宜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发布的《二○二三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四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二三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7 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48 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 61 万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同意聘任二○二四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二四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
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申请日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银团贷款除外),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申请融资”)。批准本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票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接受注册的最高额范围内,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注册永续中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间视市场情况及本公司资金需求决定。

  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任何二名董事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游志明先生作为本公司总经理,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六)、(七)、(八)、(十二)、(十四)、(十五)、(十七)、(二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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