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4-016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
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2023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6,978,440.4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388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4,157,238.71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 2023 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2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如下:
(一)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35,415,723.87 元。
(二)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354,157,238.71 元,按 10%的比
例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后 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
1,218,741,514.84 元,按本公司 2023 年末总股本 3,058,060,000 股计算,建议
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2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733,934,400.00 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22%,约占当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1.83%,约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7.18%,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呈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审查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