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 2022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1 人,实到 11 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甘勇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1 元(含税),
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00%,低于 30%,主要因为: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国家级高速公路路网已基本建成,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步入相对成熟期,但目前高速公路仍处于扩
大建设规模、提升公路等级的建设高峰阶段,是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在 2021 年,中央将成渝地区上升为全国综合立体交通网“四极”之一,显著提升了成渝双圈的战略位势和辐射带动力。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一方面坚持高速公路的主营和核心业务地位,主动融入国家及全省交通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在建项目与拟投项目,坚持“投融建管养运”一体化理念,严格控制全寿命周期成本,同时密切关注省内外运营路段,稳健补充优质路产,确保主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稳健拓展相关多元领域,以交通网络和门户枢纽为依托,围绕新需求新消费,把前端资源链转化为项目、产品和服务的后端价值链,做强做大路域经济,做精做专科技业务,做优做实投资业务,拓展相关多元新高地。
3、公司资金需求
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为了确保公司在建项目顺利履行,围绕主业稳健开展投资,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主业领域的投资。2022 年,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天邛高速公路 BOT 项目等建设支出较大,本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需要留存部分利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也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二〇二一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一年环境、社会与管治事宜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二〇二一年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二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〇二一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112 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 48 万元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5 万元整,半年报审阅费用 46
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的境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二〇二二年度境内审计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2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任期至下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境外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永会计师事务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境外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间接融资及开具保函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优化资本结构的要求,根据资金综合成本、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申请日最近一期审计后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间接融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银团贷款
除外),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资管计划等。批准本公司根据项目投资及融资需要向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接受注册的最高额范围内,于本公司有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注册中期票据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一次或分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并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中期票据建议发行期限为 3-5 年,超短期融资券建议发行期限为 30-270 天。
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任何二名董事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总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郭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指定本公司财务总监郭人荣先生代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新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之日止。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指定郭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十四)、(十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