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19-056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投资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投资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间:在《特许权协议》项目特许经营限满 1 年后且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终止。在投资协议协议签订 2 年内若项目仍未批准(即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则投资协议自动终止。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投资协议履约对本公司 2019 年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合同风险分析: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等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项目及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建”)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本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占比 82%,中交建为联合体成员,占比 18%)参与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
项目(简称“本项目”)的投标、筹备等相关工作和安排;批准本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以成立项目公司的合法方式,筹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本项目;批准本公司任何两名董事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项目公司利益情况下,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联合体相对方或其他相关人士商议、制定、签署、修改、补充和执行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联合体协议、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权协议、建筑施工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等)
和进行一切所需事宜和行动。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登载的《四川成渝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天邛高速”)设计里程约为 42 公里;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资估算额,天邛高速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 86.85 亿元。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运作,工程计划于 2020 年全面开工,建设
期约为 3 年,经营收费期约为 24 年 90 天,实际起止时间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
准的为准。
2、合同当事人情况
(1)成都市人民政府
(2)中交建
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主龙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82,448.05372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通胡大街 8 号 1 层 0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座 8 层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与公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开发、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设备租赁;项目
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公路管理、养护;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取得行政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股票代码 601800)持股 100%
最近一期财务指标:中交建 2018 年的资产总额为 5,013,704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275,629 万元,营业收入为 3,228,435 万元,净利润为 97,652 万元。
中交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成都市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以本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中交建为联合体成员的联合体为本项目的投资人。
2、本公司与中交建于投资协议签订后 45 日内依法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天邛高速的项目法人。
3、本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的 20%。
4、项目建设质量目标、运营管理目标和服务质量目标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3)运营养护目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路况标准等有关规定开展养护管理工作,通过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保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服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四川省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要求。
5、项目履约担保为 1.8 亿元,本公司与中交建各自按项目公司持股比例承
担,其中本公司缴纳 1.476 亿元履约担保金,中交建缴纳 0.324 亿元履约担保金,用于担保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以及项目公司履行《特许权协议》项下义务。根据招标文件说明,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开通试运营后 30 日内,解除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
6、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 30 日内与成都市人民政府签署《特许权协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