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
示:
章程原条款 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9,998,272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39,997,926 元。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3,791.079万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23,791.079 万股,
股 , 其 中 北 京 京 煤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 购 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21,776.079 万股;
21,776.079 万股;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认购 650 万股;首钢总公
购 650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650 万股;五矿龙腾 司认购 650 万股;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5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650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65 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
院认购 65 万股。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限责任公司以其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与煤炭采掘、销售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作为 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
出资,其他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 2002 年 200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06 年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资,
公司于 2006 年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增 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45042 股。增
资,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45042 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2,000 万股,其中,北京
股。增资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2,000 万股,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
其 中 , 北 京 京 煤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 购 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874.2773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87.4277 万股。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874.2773 万股;煤炭 公司于 2007 年根据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
科学研究总院认购 87.4277 万股。 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公司于 2007 年根据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增
议进行增资,以定向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信证券股 资后公司股份总数 34,400 万股,其中,北京京煤集团有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限责任公司持有 29,289.7404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战略投资者。增资后公司股份总数 34,400 万股,其 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
中,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9,289.7404 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 学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 2,400 万股。
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 2009 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有 87.4277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400 万 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
股。 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009 年,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国家工商总局 结 构 如 下 : 北 京 京 煤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审核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 29,289.7404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400 万股;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更名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 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
司持有 29,289.7404 万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
2,400 万股;首钢总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中国 股。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五矿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发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74.2773 万股;煤炭科学 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11,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研究总院持有 87.4277 万股。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据《关于印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者发行了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11,000 万股,并 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470 号)以及《北京
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另根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
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 194 号),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 10,068,348
[2009]470 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股、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 300,533 股、首钢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 总公司划转 300,533 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 30,053
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194 号),北京 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 10,068,348 股、中国 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划转 300,533 股、首钢总公 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 190,839 股发行
司划转 300,533 股、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划转 30,053 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股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五矿发展股份有限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
其国有出资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承担,按相当于 45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90,839 股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12.0264 股,共计送红股 545,998,560 股,公司总股本
2019 年 1 月 11 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 由 454,000,000 股变更为 999,998,560 股。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 2012 年 7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书》,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747,564,711 股无偿 本 999,998,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划转给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 2 股,共计送红股 199,999,712 股,公司总股本由
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999,998,560 股变更为 1,199,998,272 股。
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 2019 年 1 月 11 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
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
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全部股份 747,564,711 股无偿划转给北京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
以公司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2 股,共计转增 239,999,654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99,998,272 股 变 更 为
1,439,997,926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9,998,272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39,997,926 股,公司
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5%的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和资产抵押事项,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