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4-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发布的公告披露了公司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
情况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35)。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朱兰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云南省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惠风和畅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2 年 11 月,法院作出(2022)云 01 民初 1728 号《民事
判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 年 6 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姜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惠风和畅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2022 年 11 月,法院作出(2022)云 01 民初 1729 号《民事判
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 年 6 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诉朱兰英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根据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朱
兰英质押的大通退股票进行评估,并依法公开拍卖,该拍卖最终流拍。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云 01 执恢 17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朱兰英质押的大通退股票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诉姜剑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根据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姜剑质押的大通退股票进行评估,并依法公开拍卖,该拍卖最终流拍。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云 01 执恢 17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姜剑质押的大通退股票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公司已获得部分清偿,且已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此前公司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序号 起诉(申 应诉(被申请)方 事由 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请)方 (万元)
远洋控股集团(中 因被告未能按期受让公司持有的债券,
国)有限公司、秦 构成实质违约,2023 年 7 月公司向北
皇岛润港房地产开 公司债券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
1 公司 发有限公司、秦皇 交易纠纷 4,976.41 年 5 月法院作出(2023)京 0102 民初
岛润泽房地产开发 18987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部
有限公司 分诉讼请求。目前被告已上诉,本案正
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太证资本”)认购
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增发
行的股票。因其虚假陈述造成损失,
太证资本 证券虚假 2023 年 4 月太证资本以安徽源和堂药
2 管理有限 袁志强等 13 名被告 陈述责任 1,680.00 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向安徽省涡
责任公司 纠纷 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8 月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太证资本提起上诉
被驳回。2024 年 5 月太证资本变更被
告后重新提起诉讼。2024 年 6 月法院
作出(2024)皖 01 民初 574 号《民事
裁定书》,驳回起诉。
太证资本下属的北京太证恒通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证
恒通”)认购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
北京太证 公司定增发行的股票。因其虚假陈述造
恒通股权 证券虚假 成损失,2023 年 4 月太证恒通以安徽
3 投资中心 袁志强等 13 名被告 陈述责任 1,008.00 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为被告向
(有限合 纠纷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伙) 年 8 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太证恒通提
起上诉被驳回。2024 年 5 月太证恒通
在变更被告后重新提起诉讼。2024 年 6
月法院作出(2024)皖 01 民初 575 号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
4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 16 笔小额诉讼/仲 5,122.04 目前有 3 笔(1,199.99 万元)已完结,
裁案件(主要系公司股转业务涉及的纠纷) 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