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 2024-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发布的诉讼公告披露了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9 日、7 月 1 日发布的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1-29、临 2023-06、临 2023-22)。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本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万向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交易,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作为保证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被告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0年11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2020)云 01 民初 4102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后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增加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对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 年 6月法院作出(2023)云民终 439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2023 年 7 月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 01 执 2845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为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提起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目前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他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此前披露的其他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序 起诉(申 应诉(被申请)方 事由 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号 请)方 (万元)
因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
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 年 12 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
司诉讼请求。2018 年 7 月,杭州君鸿
杭州君鸿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
合伙企业(有限合 深圳阜财的有限合伙人,对深圳阜财
伙)、杭州君湛投资 提起侵权之诉,并保全质押股票。经
1 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中 债权人代位 1,985.68 一审、二审、再审审理,杭州君鸿诉
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权纠纷 讼请求均被驳回。因杭州君鸿保全错
份有限公司杭州市 误侵害被告权益,2023 年 3 月公司向
分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
人代位权诉讼。2023 年 10 月法院作
出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12 月 28 日,法院作出(2023)浙
民终 13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
持一审原判。
公司以保证合同纠纷为由对原告提起
诉讼,并对其相关财产进行司法保全。
近日,原告以诉讼财产保全损害为由
上海佳铭 公司、天安财产保 申请财产保 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2 房产有限 险股份有限公司云 全损害责任 7,985.76 讼。2023 年 8 月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
公司 南省分公司等 纠纷 (2023)云 01 民初 757 号《传票》等
法律文书。2023 年 12 月 28 日,法院
作出(2023)云 01 民初 757 号《民事
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公司持有被告发行的“18 如意 01”,
因被申请人违约,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向上海市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 公司债券交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
3 公司 有限公司 易纠纷 2,309.70 2022 年 11 月仲裁委作出裁定支持公
司仲裁请求,公司向山东省济宁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3 年 12 月
12 日,法院作出(2023)鲁 08 执 101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执行。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
行的中期票据,因被告未能按期还本
公司债券交 付息,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 2020 年
公司(代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 易纠纷:15 4 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5 资产管理 份有限公司 宏图 4,000.00 起诉讼,法院受理本案。后案件集中
计划) MTN001 管辖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4 月,被告启动预重整工作,
公司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3 年 6 月法院裁定撤回破产重整申
请。由于公司已转让部分债券,公司
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债
券本金变更为 4,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 25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2020)苏 01 民初 1898 号《民
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
行的中期票据,因被告未能按期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