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8 证券简称:中南传媒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清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笑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 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末比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期增减变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变动幅度
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2,436,627,840.49 6.14 8,692,011,669.87 1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37,939,420.94 -3.82 1,070,954,181.25 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8,708,835.86 8.43 1,135,744,363.60 1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额 -112,321,550.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7.69 0.60 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7.69 0.60 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0.11 增加 0.21 个百
1.73 个百分点 7.43 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24,453,592,774.49 24,061,566,093.51 1.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 14,305,600,400.12 14,400,495,157.21 -0.66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 说明
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80,966.27 466,124.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13,742,958.17 26,250,343.09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主要系公司全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资所属的泊富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基金持有的交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31,548,881.74 -86,387,451.63 易性金融资产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的公允价值变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动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747,982.18 2,138,253.42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46,097.52 -5,705,460.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1,912.05 572,78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2,497.69 979,210.35
合计 -20,769,414.92 -64,790,182.3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10 号《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专为少
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专为老年人出版
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 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除
此之外的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
增值税返还 52,856,834.58 值税先征后退 50%的政策。另外,依据(国务院国发[2011]4 号)《国务
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的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预
计上述政策在以后年度将会持续执行,所以未将依据上述政策获得的增
值税减免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行[2005]365 号《关于进
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手续费返还 2,111,909.64 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 2%支付给
代扣代缴义务人。预计上述政策在以后年度将会持续执行,所以未将依
据上述政策获得的代扣代缴税费的手续费返还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21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