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2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393 元(含税),
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822,382.52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9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
总 股 本 2,675,155,088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37,264,910.3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3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