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3年度报告
一、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亲自出
席董事 6 人。 贾晋中董事因公请假, 委托杨荣明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许明军董事
因公请假, 委托吕志韧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三、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总会计师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声明: 保证本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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