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请投资者登录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 网站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3.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亲自出席董事 6
人。贾晋中董事因公请假,委托杨荣明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许明军董事因公请假,委托
吕志韧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2.26元/股(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
准。按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68,519,955股计算,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44,903百万元
(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
姓 名 宋静刚 庄 园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1088 (8610) 5813 3355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拥有位于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勒矿区等地的优质煤炭资源。2023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 324.5 百万吨、煤炭销售量 450.0 百万吨。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
完成总售电量 199.75 十亿千瓦时。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围绕“晋西、陕北和蒙南”主要煤炭基地的环形辐射状铁路运输网络、“神朔—朔黄线”西煤东运大通道以及环渤海能源新通道黄大铁路,总铁路营业里程达 2,408 公里,全年自有铁路运输周转量达 309.4 十亿吨公里。本集团还控制并运营黄骅港等多个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船能力约 2.7 亿吨/年),拥有约 2.13 百万载重吨自有船舶的航运船队,以及运营生产能力约 60 万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智慧港口运营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2022年 2023年比 2021年
2022年增
重述后 重述前 减(%) 重述后 重述前
营业收入 343,074 344,533 344,533 (0.4) 335,640 335,216
利润总额 87,176 96,247 96,247 (9.4) 77,150 77,37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 59,694 69,648 69,626 (14.3) 50,108 50,269
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 62,868 70,359 70,337 (10.6) 49,875 50,03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9,687 109,734 109,734 (18.3) 94,350 94,575
净额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1年末
比2022年
末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 重述后 重述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 408,692 393,900 393,854 3.8 376,714 376,875
产
资产总计 630,131 621,843 621,701 1.3 606,913 607,052
负债合计 151,761 162,524 162,456 (6.6) 161,429 161,376
期末总股本 19,869 19,869 19,869 0.0 19,869 19,869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
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 策的变更”。
3.2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2022年 变化(%) 2021年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004 3.505 3.504 (14.3) 2.522 2.5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004 3.505 3.504 (14.3) 2.522 2.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3.164 3.541 3.540 (10.6) 2.510 2.51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8 18.08 18.07 下降3.20个 13.60 13.64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5.67 18.26 18.26 下降2.59个 13.54 13.58
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51 5.52 5.52 (18.3) 4.75 4.76
净额(元/股)
期末总资产回报率(%) 11.0 13.1 13.1 下降 2.1 个 9.7 9.8
百分点
期末净资产收益率(%) 14.6 17.7 17.7 下降 3.1 个 13.3 13.3
百分点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百万元) 108,721 117,578 117,578 (7.5) 98,904 99,129
于2023年 于2022年12月31日 变化(%) 于2021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57 19.82 19.82 3.8 18.96 18.97
资产负债率(%) 24.1 26.1 26.1 下降 2.0 个 26.6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