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 √否
中国神华正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新时
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
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
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强学习、转作风,抓安
全、稳增长,补短板、防风险,聚焦“双碳目标”,加大优质资源获取,优化煤炭产业布局,创
新发展大物流业务,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加快绿色转型,勇担能源“保供使命”,坚定信心、埋
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推动“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综合能
源上市公司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年初至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
比上年同 报告期 告期末比
期增减变 末 上年同期
动幅度 增减变动
(%) 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84,910 88,970 89,065 (4.7) 250,489 232,949 233,044 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987 14,725 14,744 22.0 59,131 40,751 40,770 45.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897 14,807 14,826 20.7 58,407 40,369 40,388 44.6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1,090 67,506 67,528 34.9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905 0.741 0.742 22.0 2.976 2.051 2.052 45.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905 0.741 0.742 22.0 2.976 2.051 2.052 45.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4.74 4.10 4.11 增加 0.60 15.43 11.21 11.22 增加 4.21
收益率(%)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628,847 607,052 606,827 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89,940 376,875 376,690 3.5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对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
计处理及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有关规定,本集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试运行销售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对在首
次施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
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资产减少 2.25 亿元,股东权益减少 2.25 亿元。
本集团 2021 年第三季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业务主要是新投运发电机组在试运行期间售电相
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集团 2021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影响
如下:营业收入增加 0.95 亿元,营业成本增加 0.73 亿元,净利润增加 0.22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0.22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0.22 亿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7) 3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102 345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 13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0 58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 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 2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 1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 65
合计 90 72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2年 2021年 于2022年 于2021年
1-9月 1-9月 9月30日 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59,131 40,770 40,751 389,940 376,690 376,875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3,642 526 526 3,066 3,163 3,163
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62,773 41,296 41,277 393,006 379,853 380,038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