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3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
议通知,于 8 月 16 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亲自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袁国强、陈汉文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经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批准吕志韧为本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工作委员会委员、主席。
2.批准刘晓蕾为本公司安全、健康、环保及 ESG 工作委员会委员。
以上任期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关于聘任宋静刚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1.批准聘任宋静刚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2.授权总经理办理聘任总会计师的相关事宜。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次确定的总会计师人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总会计师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宋静刚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议案确认: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关联(关连)董事贾晋中、杨荣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关于向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1.批准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20 亿元,各股东等比例增资;其中中国神华按股比出资 12 亿元。
2.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增资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补充、修改、执行上述增资相关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七)《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八)《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九)《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十一)《关于聘任庄园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批准聘任庄园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小玲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二)《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2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宋静刚简历
宋静刚,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宋先
生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他于 1997 年毕业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2005 年获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宋先生自 2022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
任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
公司一级业务总监。自 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巡视员、一级业务总监。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国电长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此前,宋先生曾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产权部部长等职务。
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