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3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8 月 26 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庄园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批准聘任庄园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小玲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庄园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13 3355/ 3461
邮箱:ir@csec.com
传真:010-5813 181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神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庄园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2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庄园简历
庄园,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庄先生自202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自2021年11月至2022
年 4 月任本公司国际业务部(境外业务部)主任,自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自 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
此前,庄先生曾任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信息披露处处长等职务。
庄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