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及 www.hkexnews.hk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亲自出席董事 8 人。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按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派发 2021 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人民币 2.54 元/股(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按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868,519,955 股计算,共计派发股息人民币 50,466 百万
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交所 中国神华 601088
H股 港交所 中国神华 01088
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黄 清 孙小玲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邮政编码:100011)
电 话 (8610) 5813 3399 (8610) 5813 3355
传 真 (8610) 5813 1804/1814 (8610) 5813 1804/1814
电子信箱 1088@csec.com ir@csec.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铁路、港口和船舶运输,煤制烯烃等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销售量计算,本集团是中国乃至全球第一大煤炭上市公司。2021 年本集团实现商品煤产量
307.0 百万吨、煤炭销售量 482.3 百万吨。本集团拥有神东矿区、准格尔矿区、胜利矿区及宝日希
勒矿区等优质煤炭资源。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保有资源量为 332.1 亿
吨、煤炭保有可采储量为 141.5 亿吨、JORC 标准下本集团的煤炭可售储量为 74.3 亿吨。
本集团控制并运营大容量、高参数的清洁燃煤机组,于 2021 年底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发电机
组装机容量 37,899 兆瓦。本集团控制并运营的铁路营业里程约 2,408 公里,综合港口和码头总装
吨/年的煤制烯烃项目。
本集团以煤炭产品为基础,形成的煤炭“生产——运输(铁路、港口、航运)——转化(发电及煤化工)”一体化运营模式,具有链条完整、协同高效、安全稳定、低成本运营等优势。本集团的煤炭开采、安全生产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燃煤发电、重载铁路运输等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21年比 2019年
2020年增
重述后 重述前 减(%) 重述后 重述前
营业收入 335,216 233,263 233,263 43.7 241,871 241,871
利润总额 77,375 62,662 62,662 23.5 66,724 66,72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50,269 39,170 39,170 28.3 43,250 43,250
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50,036 38,165 38,165 31.1 41,119 41,11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4,575 81,289 81,289 16.3 63,106 63,106
金流量净额
剔除财务公司影响 94,575 62,690 62,690 50.9 66,768 66,768
后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21年末 2019年末
比2020年
末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 重述后 重述前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376,875 360,189 360,189 4.6 351,928 351,928
的净资产
资产总计 607,052 558,447 558,447 8.7 558,484 558,484
负债合计 161,376 133,317 133,317 21.0 142,865 142,865
期末总股本 19,869 19,890 19,890 (0.1) 19,890 19,890
注: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调整本集团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煤炭、发电、运输及煤化工等业务相关的修理费的会计核算政策,即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修理费,调整为计入生产成本核算,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重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0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他项目、经营成果以及本年期初留存收益等无重要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3.2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变化(%) 2019年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530 1.970 1.970 28.4 2.174 2.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2.518 1.919 1.919 31.2 2.067 2.06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4 11.00 11.00 上升2.64个 12.73 12.73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58 10.72 10.72 上升2.86个 12.10 12.10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76 4.09 4.09 16.4 3.17 3.17
量净额(元/股)
剔除财务公司影响后每股经 4.76 3.15 3.15 51.1 3.36 3.36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1年 2020年 2021年末 2020年末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 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50,269 39,170 39,170 376,875 360,189 360,189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 1,338 (3,321) (3,321) 3,163 4,014 4,014
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51,607 35,849 35,849 380,038 364,203 364,203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3.4 2021 年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