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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1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3)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75,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0113%, 回购成交价格为 4.3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326,25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43,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 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57 元/股、最低价为 3.35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298,227.00 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2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