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杉杉”)有偿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借款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专项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2021 年 2 月 2 日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一、本次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与甘肃杉杉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甘甘肃杉
杉提供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的财务资助金额与期限等均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甘肃杉杉提供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定价依据
公司为支持甘肃杉杉经营和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甘肃杉杉按固定年利率4.35%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财务资助的对象: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甘肃杉杉有偿提供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3、资金用途:用于甘肃杉杉的经营发展;
4、资助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5、利率及计收方式:根据《借款合同》,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 4.35%,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并支付利息,借款利息自发放之日起到归还的前一日止,归还的当天不计算利息。如到期不还,逾期每天按万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二、甘肃杉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商业”)持有甘肃杉杉50%的股权,已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8,745万元,其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与公司一致;杉杉商业本次已同时与甘肃杉杉签订《借款合同》,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借款利率、期限等条件均和公司与甘肃杉杉签订的《借款合同》一致。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甘肃杉杉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余额为 10,745.00 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 12,692.00 万元。
四、备查文件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与甘肃杉杉签订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