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 涉案的金额:涉及公司以 14,200 万元对价受让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
广场有限公司 2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最终过户事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
关区法院”)下达的(2019)甘 0102 民初 14341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盛”)就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事项诉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甘肃杉杉”)一案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第三人: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告申请中止诉讼的内容及理由
根据(2019)甘 0102 民初 14341 号《民事裁定书》,被告甘肃杉杉认为宁
波万盛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且其股东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3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权转让效力,因此,向城关区法院申请中止诉讼。
(三)被告申请中止诉讼的裁定结果
城关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次诉讼的审理须以(2019)浙 0212 民初 13862
号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该案尚未审结,裁定中止诉讼。
本次诉讼及(2019)浙 0212 民初 13862 号案件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作为本次诉讼的第三人参与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的裁定结果为中止诉讼,尚未取得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案件涉及公司对外投资受让宁波万盛持有项目公司的 29%股权事项,对公司本次项目公司 29%股权转让过户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将积极应对,努力推动与杉杉商业双方协商解决,公司不排除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完成股权过户。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主要业务开展及经营情况无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高度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