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3 公司简称:锦江航运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94,12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2,353,200.00 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4.8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锦江航运 601083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汪蕊莹 李杨
电话 021-53866646 021-5386664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
电子信箱 ir@jjshipping.cn ir@jjshipping.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440,430,789.59 9,907,791,440.79 -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042,330,906.51 8,106,229,735.69 -0.7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678,969,755.62 2,660,218,391.88 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17,251,712.44 547,244,029.53 -42.0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92,021,345.30 495,319,340.28 -41.0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55,131,959.05 859,860,918.32 -12.1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90 9.20 减少5.3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5 0.50 -5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5 0.50 -5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4,6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性质 比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冻结的股份数
(%) 量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国有 83.30 1,078,000,000 1,078,000,00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 国有 1.70 22,000,000 22,000,000 无 0
限公司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 其他 0.77 10,019,707 0 无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池云浪 境内 0.10 1,342,018 0 无 0
自然
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0.07 906,163 0 无 0
数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
陆燕 自然 0.07 902,000 0 无 0
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 0.06 822,733 0 无 0
法人
境内
欧阳坤 自然 0.06 722,700 0 无 0
人
境内
韦军 自然 0.05 665,000 0 无 0
人
境内
廖国礼 自然 0.05 662,521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上
明 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此外,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