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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9

锦江航运:锦江航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
司董事会全体 9 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充
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附件:李伽先生简历

  李伽,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在职法
学硕士学位,历任韩进海运(中国)有限公司职员、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职员,均辉货运上海有限公司职员,上海英颁斯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职员,达升物流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经理,利通物流有限公司华北区总经理,上海临港现代物流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伽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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