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 2022-065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5 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3.86 万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84 元/股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2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新疆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西
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新国资考核[2021]113
号),新疆国资委原则同意西部黄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月 22 日,公
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7)。
3、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他相关议案。8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4、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限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
行了核查。9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和《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1)。
5、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9 月15 日,公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6、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拟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25日
2、授予数量:113.86万股
3、授予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6.84元/股
授予价格调整的说明:
(1)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权益分派,每股分派现金股利为0.035元,详见公司公告《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授予价格为6.87元/股,所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6.84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72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
比例分别为33%、33%和3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对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3%
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4%
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总 占当前总股本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比例
朱凌霄 副总经理 9.33 8.19% 0.015%
胡建明 副总经理 9.07 7.97% 0.014%
唐向阳 董事 9.07 7.97% 0.014%
唐方 财务总监 9.07 7.97% 0.014%
核心骨干(16 人) 77.32 67.90% 0.120%
合计 113.86 100.00% 0.177%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意见
经核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参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三、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5日,在2022年-2026年将按照各期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733.26万元,2022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1.54 263.97 222.02 115.02 40.71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有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预留部分价格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