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编号:2021-009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2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63600 万股的 1.2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740.3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0.28%,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16%;预留 79.7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72%,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建璋
股票代码 601069.SH
股票简称 西部黄金
注册资本 6360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1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乌鲁木齐市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50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73835557XW
黄金、铬矿石、铁矿采选;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黄
经营范围 金、冶炼、深加工;黄金产品、铬矿石、铁矿石、水泥销售;
铁合金、耐火材料生产与销售。
(二)公司历史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386,289.60 100,177.70 139,25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6.87 972.03 2,18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7.71 5,293.98 22,31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0,892.18 168,115.99 168,103.86
总资产 264,152.80 267,394.10 247,490.32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46 0.0153 0.03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46 0.0153 0.0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2 0.58 1.29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何建璋 董事长
2 刘俊 总经理、董事
3 刘朝辉 副总经理
4 禹国军 副总经理、董事
5 玉素甫江·提力瓦力德 副总经理
6 宋海波 非独立董事
7 孙建华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8 陈建国 独立董事
9 陈盈如 独立董事
10 杨立芳 独立董事
11 蔡莉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12 王勇 股东代表监事
13 丁洪 职工代表监事
14 顾生春 职工代表监事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2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63600 万股的 1.2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740.3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0.28%,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16%;预留 79.7 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72%,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13%。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依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青年优秀骨干人才。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参与激励计划的员工在激励计划公告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或称
职及以上。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25人,具体包括:党委委员、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青年优秀骨干人才。所有激励对象必须 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 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应在退出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后(或与原任职上市公司签署回购协议后)方可参与激励计划。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 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占股本比
(万股) 比例 例
何建璋 董事长 17 2.07% 0.03%
刘俊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17 2.07% 0.03%
禹国军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17 2.07% 0.03%
刘朝辉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4 1.71% 0.02%
玉素甫江·提力瓦力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3.6 1.66% 0.02%
张丽 党委副书记 13.6 1.66% 0.02%
段卫东 党委副书记 13.6 1.66% 0.02%
孙建华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4 1.71%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4 人) 517 63.05% 0.81%
青年优秀骨干(23 人) 103.5 12.62% 0.16%
小计 740.3 90.28% 1.16%
预留 79.7 9.72% 0.13%
合计 820 100.00% 1.29%
注:(1)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
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9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每股 6.9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激励计划公布日。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激励计划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6.90 元/股;
2、激励计划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6.58 元/股;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