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2,959,066,667 元变更为人民币 2,985,836,267 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出具相关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由 2,959,066,667 股变更为
2,985,836,267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出
具相关《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上述情况,现需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经国务院证券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经国务院证券主
管机构批准,2012 年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 管机构批准,2012 年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
1 市外资股 36,316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 市外资股 36,316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本结构为:中铝集团持有 217,675.8534 股本结构为:中铝集团持有 217,675.8534
万股,占 81.74%;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占 81.74%;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占 3.26%;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 万股,占 3.26%;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
持有 3,631.6 万股,占 1.36%,境外上市外 持有 3,631.6 万股,占 1.36%,境外上市外
资股股东持有 36,316 万股,占 13.64%。 资股股东持有 36,316 万股,占 13.64%。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8 年公司首次公开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8 年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 295,906,667 股,简 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 295,906,667 股,简
称为 A 股,A 股发行完成之日,公司股本结 称为 A 股,A 股发行完成之日,公司股本结
构为:中铝集团持有 217,675.8534 万股, 构为:中铝集团持有 217,675.8534 万股,
占 73.56%;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 占 73.56%;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
占 2.94% ; 境 外 上 市 H 股 股 东 持 有 占 2.94% ; 境 外 上 市 H 股 股 东 持 有
39,947.60 万股,占 13.50%;境内上市内 39,947.60 万股,占 13.50%;境内上市内
资股股东(不包括中铝集团和洛阳院)持 资股股东(不包括中铝集团和洛阳院)持
有 29,590.6667 万股,占 10.00%。 有 29,590.6667 万股,占 10.00%。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00 万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
元,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完成 2023 年限
变更为人民币 2,959,066,667 元。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中
铝 集 团 持 有 217,675.8534 万 股 , 占
72.90%;洛阳院持有 8,692.5466 万股,占
2.91%;境外上市H股股东持有39,947.6000
万股,占 13.38%;境内上市无限售条件的
内资股股东(不包括中铝集团和洛阳院)
持有 29,590.6667 万股,占 9.91%;境内上
市有限售条件的内资股股东(不包括中铝
集团和洛阳院)持有 2,676.9600 万股,占
0.90%。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00 万
元,前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2,959,066,667
2,985,836,267 元。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4 年6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就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给予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