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068 沪市 中铝国际


首页 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从业人员
总数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人,注册会计师 1,364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4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建筑业行业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7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致同受到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0 次、刑事
处罚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志斌,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彭玉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 年成为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 2024 年度预计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量,2024 年度审计费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10 万元,与 2023 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并鉴于致同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和委托的其它事项,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师进行了审议,审核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表决,全体委员同意向公司建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师,任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二)公司于2024年3 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