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3-04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应付账款保理合作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保理)签署了《应付账款保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应付账款保理协议》),约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与供应商之间的真实应付账款可通过中铝保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供应商开具 E 信融电子凭证,凭证到期后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E 信融最终持有人支付凭证记载的相应款项。《应付账款保理协议》确定了具体的定价政策,明确了有效期自双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并经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且《应付账款保理协议》经公司及中铝保理
签署盖章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保理协议》约定的应
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额度为: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2.5 亿元;约定的费用上限为: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75 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加该次董事会的董事共7名,其中关联董事
周新哲先生回避表决,且该事项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
避获得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3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
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为公司与中铝保理有关应付账款保理合作业务的首次日常关联
交易,无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关联人提供应付 中铝保理 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5 公司拟新增与中铝保
账款保理服务 亿元;每年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75万元 理的业务合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JRN56F
法定代表人:张翔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45,719.87万元
股权结构: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5.62%,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19%,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19%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主营业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等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209-6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铝保理资产总额
4,029,568,175.30元,负债总额3,415,862,949.17元,净资产
613,705,226.13元,资产负债率84.77%。2022年,营业收入
190,884,594.21元,净利润65,471,626.33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铝保理为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的控股子公司,中铝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公司与中铝保理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订约双方:中铝保理,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2 日
生效条件及期限:经双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经公司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和披露程序,并经公司、中铝保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自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应付账款保理合作相关内容
主要条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与供应商之间的真实应付账款可通过中铝保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供应商开展应付账款保理服务(含 E 信融业务),到期后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应付账款保理业务最终持有人支付凭证记载的相应款项。存续应付账款保理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2.5 亿元。
定价政策:中铝保理提供服务的费用,单项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费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75万元。
支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计。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双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的应付账款保理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按照具体保理项目的合同/协议要求确定权利义务。
(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