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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68 沪市 中铝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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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损失赔偿金等人民币 80,703,164.50 元、保全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六冶

  住所地:郑州市淮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康


  被告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如意区管委会)

  住所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区腾飞路

  负责人:杨云峰

  被告二: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园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科尔沁南路 69 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大厦组楼孵化园区 519 号

  法定代表人:吕月平

  被告三:内蒙古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航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园小区物业楼 1—3 层

  法定代表人:吕月平

  被告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开投资)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写
字楼 G-3 区 5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许聪宏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六冶与如意区管委会于2014年2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六冶承包涉案工程的施工,双方对工程范围、合同价款、合同价格形式、计价等进行了约定。六冶与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于 2014年 12 月签订了案件相关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变更的三方协议,约定
案涉工程发包人主体变更为博园公司,博园公司与六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以原施工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六冶按约组织工程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中期计量和进度计量,但发包方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2020 年 11 月,六冶向博园公司报送已完工程部分结算书,博园公司已审核确认已完工部分涉案工程款,但经六冶多次催款,仍欠付六冶诉请款项未予支付。

  由于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同时金航公司系博园公司一人股东,呼开投资系博园公司原一人股东,六冶以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金航公司、呼开投资为共同被告,向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六冶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3)内 0121 民初 821 号)。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六冶就与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依法判令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共同向六冶支付工程款暂定人民币 72,055,860.30 元(最终以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及利息暂
定人民币 5,647,304.20 元(暂计算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以实际计
算金额为准。利息标准:以欠付工程款为基础,自逾期之日起分段计
算,2019 年 8 月 20 日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2019
年 8 月 20 日后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标准计算,应计算至全部清偿之
日止);

  (二)依法判令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共同向六冶赔偿损失暂
定人民币 3,000,000.00 元(最终以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含曾明海等建工案逾期利息损失人民币 2,780,738.85 元);

  (三)依法判令六冶就其承建的位于沙尔沁工业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标段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在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欠付的工程款本息、损失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依法判令金航公司、呼开投资对博园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本案保全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如意区管委会、博园公司、金航公司、呼开投资承担。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传票》((2023)内 0121 民初 8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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