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合伙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明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2018 年度审计报告、长春高新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 2019年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480.4 万元、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审计费用 74.2 万元、资金占用报告审计费用 10.6 万元、营业
收入扣除审核 8 万元,合计 573.2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收
费参考 2021 年收费金额,预计与 2021 年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具体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核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并鉴于大信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和委托的其它事项,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对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进行了审议,审核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表决,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任期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大信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诚实守信、
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大信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师,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对《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审计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