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贵阳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分公司)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公司;
涉案的金额:贵阳分公司涉及仲裁的金额包括被请求支付消缺、设计漏项、零星修补发生费用人民币 1,445.35 万元,工程及电解槽维修维护费人民币 1,458.66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86.13 万元,二次启槽费暂计人民币 1,464.05 万元,电解性能指标不达标费人民币 94 万元,经济损失人民币 3,135.17 万元,破损槽赔款人民币6,840 万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14,532.36 万元及仲裁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情况
贵阳分公司于近日收到贵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1)贵仲字第0687 号仲裁通知书。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公司)
因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将贵阳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贵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现将本次仲裁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人:华仁公司
住所地: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王庄乡人民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被申请人: 贵阳分公司
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金朱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吕维宁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7 年 7 月 17 日,贵阳分公司与华仁公司签订了《贵州华仁新
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轻合金新材料退城进园项目(电解铝)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等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涉案合同),约定贵阳分公司以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实施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工程。涉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华仁公司主张贵阳分公司设计、施工的项目和采购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及其他设备存在设计不合理、性能不达标、安全隐患等问题,向位于贵州省的贵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仲裁请求内容
华仁公司就与贵阳分公司之间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向贵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具体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向华仁公司支付消缺、设计漏项、零星修补发生的费用人民币 1,445.35 万元;
(二)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向华仁公司支付因工程及电解槽质量问题已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人民币 1,458.66 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人
民币 86.13 万元(53 台隐患槽已产生的人工维护费人民币 296.49 万
元和 9 台大修槽支付的修理费人民币 1,162.17 万元);
(三)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向华仁公司支付二次启槽费用暂计人
民币 1,464.05 万元(包括大修并投入使用的 9 台电解槽的二次启槽费用人民币 425.05 万元;修复并投入使用的早期破损的 22 台电解槽二次启槽费用人民币 1,039 万元);
(四)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向华仁公司支付电解性能指标不达标费用人民币 94 万元;
(五)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向华仁公司支付因工期延误、电解槽破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按量投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3,135.17万元(包括工期延误损失人民币 200 万元、产量减少影响当期吨铝利润损失等);
(六)请求裁决贵阳分公司支付 57 台(48+9 台)破损槽赔款人
民币 6,840 万元;
以上六项合计:人民币 14,532.36 万元。
(七)本案仲裁费贵阳分公司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
(二)《仲裁通知书》((2021)贵仲字第 068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