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6元。截止2023年4月4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项目账户统一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6,660,378.38(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78,592.21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余额
募集资金总额 1,657,600,000.00
减:上市发行费用 106,767,271.48
募集资金净额 1,550,832,728.52
减:本年度直接投资募投项目 109,800,428.00
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 221,950,514.35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9,000,000.00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578,592.21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6,660,378.3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及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9 月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及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 203756222152 149,368,930.51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 361899991011000918593 113,603,251.95
支行 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 15627202010047 87,187,240.29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 14319101040031140 0.00
支行 限公司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 36050154016300001086 426,288,659.52
市场支行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361899991011001039675 22,673,851.7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203757147705 37,538,444.37
合计 —— —— 836,660,378.38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补充流
动资金 210,000,000.00 元已全部投入使用,将本年度产生利息收入 103,125.58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办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1,950,514.35元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1,422.52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银行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是否赎回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定期存单 保本固定 70,000,000.00 2023/06/27-2023/12/27 是